日前,國土資源部下發(fā)第164號通知,部署開展2014年度全國土地變更調查與遙感監(jiān)測工作。根據通知要求,2014年度全國土地變更調查要完成九項主要任務:開展遙感監(jiān)測、下發(fā)用地管理信息
、開展土地利用現狀變更調查和基本農田上圖
、開展變更調查成果省級全面檢查
、開展土地利用現狀變化成果內業(yè)抽樣檢查、開展設施農用地和臨時用地等外業(yè)抽樣檢查
、更新國家級土地調查數據庫與現狀數據匯總
、開展用地管理信息套合標注和數據統(tǒng)計分析、開展變更調查成果數據評價
。

通知強調,加強對土地調查成果的質量把關?div id="jfovm50" class="index-wrap">?h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對調查成果的真實性負責
,省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對本省區(qū)調查成果質量負總責。國土資源部將組織以省級為單元的調查成果進行抽查
,對兩次抽查不合格的省(區(qū)
、市),重點開展逐圖斑內業(yè)全面比對檢查
。對發(fā)現的問題
,由各省(區(qū)、市)負責限期逐圖斑修改到位
。未按要求及時整改的
,或存在人為弄虛作假的,將給予公開通報
,并對有關責任人依法予以嚴肅查處
,整改不到位的圖斑和外業(yè)抽樣檢查不合格的設施農用地和臨時用地,將全部作為問題線索
,移交土地督察機構
,結合督察工作進行處置。同時
,國土資源部執(zhí)法監(jiān)察局將組織開展重點抽查
,發(fā)現屬于違法用地的,將嚴肅查處
。部還將依據各省變更調查成果質量評價結果
,公開通報并開展省級成果質量獎懲。
關于開展土地利用現狀變更調查和基本農田上圖的具體要求
通知的細則中,對開展土地利用現狀變更調查和基本農田上圖的目標任務加以詳細指示
。通知要求各地應以2014年12月31日為標準時點,以實地現狀認定地類為原則,以日常變更為基礎
,利用年度遙感監(jiān)測成果
,按照土地變更調查的有關要求,調查2014年度內每一塊變化土地的地類
、范圍
、權屬和面積等實際情況,并更新縣級土地調查數據庫
。
對實地發(fā)生建設的,按照實地情況變更為建設用地、設施農用地或按臨時用地上圖
。對實地發(fā)生推填土,未變更為建設用地
、設施農用地或按臨時用地上圖的
,地方應提供現場未建設的實地照片。對于 2014年12月31日前
,實地已依法拆除的監(jiān)測圖斑
,應維持原地類。對2014年衛(wèi)片執(zhí)法檢查結果按照處理結果如實進行變更
。對2014年度遙感影像未反映的新增建設用地變化地塊
,除已取得合法用地手續(xù),并在部監(jiān)管平臺備案的
,不得納入本年度變更
。除因突發(fā)性自然災害、重大生態(tài)環(huán)境整治工程等原因外
,原則上不得將農用地變?yōu)槲蠢玫?div id="m50uktp" class="box-center"> ,也不得隨意改變耕地地類。確有上述地類調整的
,在土地變更調查成果上報時
,應同時上報經部相關司局審查通過的相關材料。未經部審查通過的
,一律不得納入本年度變更
。經土地整治項目驗收的新增耕地,方可變更
。各地依據合法有效的基本農田劃區(qū)定界(或依法占用
、調整等)資料,調整數據庫中基本農田圖斑的位置和范圍
,更新基本農田數據層
,匯總形成基本農田面積匯總表。
目的
全國土地變更調查與遙感監(jiān)測是準確獲取土地基礎數據的重要途徑,也是落實土地宏觀調控、實施管理方式轉變
、加強用地監(jiān)管的重要手段,是實現“一查多用”和“以圖管地”的重要基礎
。據悉
,國土資源部將于2015年7月1日全面啟用2014年度全國土地變更調查成果,用于部建設用地審批
、土地利用規(guī)劃調整等日常管理工作
,以及參與節(jié)約集約用地、中央支持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及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等
。因調查工作滯后
,導致缺乏基礎數據支撐的,將直接影響上述工作正常進行
。